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车辆处置项目-川T13207

xiaoxiao2021-04-08  65

项目内容: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车辆处置项目-川T13207 标的名称: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车辆处置项目-川T13207 挂牌价格(万元): 0.59 项目编码: GR2019SC1002783 首次挂牌公告期: 10个工作日 首次挂牌起始日期: 2019-07-25 挂牌截止日期: 2019-08-07 资产概况: 品牌/车型 起亚牌YQZ7162-轿车 车牌号 川T13207 车辆行驶证注册日期 2006年1月 上牌地区 四川雅安 行驶公里数 403243 颜色 亮银 排量 1599ml 排放标准 汽油、国Ⅱ 车架号 LJDDAA22X60029936 发动机号 62002575 保险到期日 2020年1月 年检到期日 2020年1月 挂牌价(万元) 0.59 保证金(万元) 0.1 加价幅度(万元) 0.05 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www.swuee.com)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集团部门名称 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注册地址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西门北路17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张万清 注册资本(万元) 6000.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道路运输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07118445848 经营规模 小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800210902555E 批准单位名称 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文件类型及文号 批复 评估信息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 评估机构 四川雅洲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雅安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9-06-20 评估基准日 2019-05-14 评估报告文号 雅洲评报字[2019]126号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价值(万元) 0.59 账面净值(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0.59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处置的车辆不存在抵押、担保情形,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以辆为单位进行转让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 2、本次处置的车辆虽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但车辆参数等数据可能有误,仅供参考。 3、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4、由于本次转让标的在处置审批过程中或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并在过户时,如确需补交年审、车辆检测(不限于安检、环检)、交强险等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评估报告及其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及提醒等内容,详见四川雅州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雅州评报字〔2019〕126号)。 6、本次交易标的转让价款须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进行结算;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车辆交易合同》; 转让价款须在《车辆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于交易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技术资料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变更登记手续。 7、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或足额交纳交易价款和服务费用,西南联交所将从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应向西南联交所支付的转、受双方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划至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处置。 8、若因转让方原因,不能完成车辆过户,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9、本次产权交易受让方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4%。 10、本次交易中涉及转受双方的相关税费及过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11、车辆停放位置及看车咨询请联系杨展,电话:18113893600。 12、本次交易,转让方可出具普通发票。 13、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4、其他事项详见《评估报告》、《车辆交易合同》、《子资产信息表》 保证金详细 交纳金额(万元) 0.1 交纳截止时间 保证事项 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处置办法 一、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保证金原则上应首先冲抵其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依据公告要求或合同等其他相关规定,转为交易价款或其他款项。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经本所确认为投资方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拒不签署交易合同,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2、交易合同生效后,投资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且逾期时间超过一个月的; 3、意向投资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挂牌申请人或本所损失的; 4、意向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的商业机密,侵害挂牌申请人或交易相关方合法权益的; 5、意向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所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公平交易的; 6、意向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7、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8、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9、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一个月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投资方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本所有权以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总额为限,并在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投资方和挂牌申请人应支付的服务费用;若有余额,将余额划转至挂牌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报名提交材料 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披露附件 名称 操作 评估报告 下载 子资产信息表 下载 合同样本 下载 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无合格意向受让方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受让方 协议转让 有合格意向受让方,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网络报价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项目咨询联系人: 任先生 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5-2320156 项目报名联系: 李女士 项目报名联系电话: 028-86123311 交易须知 总则 第一条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挂牌申请人委托,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布项目公告。 本所披露的项目相关信息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本所对任何人的承诺。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以本所的名义做出有关交易的承诺,本所对此类承诺概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条意向方(报名人)参与交易的,应当遵守本所的交易规则,并仔细阅读本须知。 第三条意向方报名前应认真阅读项目公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资风险、项目情况、瑕疵披露、相关权利义务等。 第四条第四产权(www.dscq.com)为本所指定的网上交易平台,意向方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参与交易。 关于网上报名的说明 第五条意向方参与交易,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进行注册、提交报名申请。 第六条本所已按照挂牌申请人的要求对标的现状和已知的瑕疵、风险进行了披露,但该行为不能视为本所对标的物作出的品质保证,本所对此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第七条意向方报名应具备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提交的主体身份信息和相关报名资格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并确保其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八条意向方应在公告要求的有效报名时间段内按照第四产权平台的提示提交报名材料,并交纳足额保证金(以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本所指定账户为准)。意向方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并按照提示正确填写识别码。若因意向方未填写识别码或识别码填报错误造成其无法及时参与交易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责任。 非本人账户划转保证金的,意向方应当提供本所认可的代付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若2个及以上的意向方组成联合体报名参与交易的,须注意以下事项: (一)符合公告的相关要求。 (二)联合体各方应签署书面联合协议【参考性文本】,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若意向方提交资料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应在本所规定时间内及时更正并重新提交或补充提交。逾期提交的,本所将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公告期限截止后,已完成报名手续的意向方不得单方撤回报名。 关于通知事项的说明 第十三条本所将同时按以下方式向意向方发送有关事项通知: (一)通过第四产权平台向意向方的网上注册账户发送系统通知; (二)按意向方提交的报名材料中载明的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手机短信。 网站信息或手机短信一旦发送成功,即视为意向方已经收到。请意向方保持手机通讯通畅,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通知消息。 关于网上竞价的说明 第十四条意向方的交易资格被确认后,应按照项目公告或竞价公告的要求参与网络竞价。竞价过程中,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五条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七条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八条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十九条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发布时间:2019-07-25
投标开始时间:2019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620
开标日期:20190514
项目名称:四川蜀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批车辆处置项目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任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835-232015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四川省
区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原文链接:http://ggzyjy.sc.gov.cn/jyxx/002003/002003001/20190725/be5e3917-317d-4b65-a2ad-913a15fb1ad3.html
网站域名: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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