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前锋镇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已由金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预核准前锋镇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的通知(金发改预核【2019】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材料检测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金湖县前锋镇 2.2工程规模:本项目共67幢砖混结构住宅楼,4个套型,总建筑面积为25907.29㎡,其中1#套型4拼3幢,单幢建筑面积314.12㎡,3拼6幢,单幢建筑面积235.93㎡;2#套型4拼5幢,单幢建筑面积546.74㎡,3拼12幢,单幢建筑面积410.59㎡,2拼7幢,单幢建筑面积274.44㎡;3#套型5拼4幢,单幢建筑面积602.17㎡,4拼3幢,单幢建筑面积482.15㎡,3拼6幢,单幢建筑面积362.15㎡,2拼10幢,单幢建筑面积242.14㎡;4#套型3拼7幢,单幢建筑面积570.5㎡,2拼4幢,单幢建筑面积381.14㎡。 2.3招标范围: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见证取样检测(包括水泥、钢筋、砂、石、砖、瓦、砼、砂浆、简易土工、外加剂、粉煤灰、沥青、防水卷材、涂料检测等常规土建材料)、基坑监测、建筑沉降观测、水平位移观测、主体结构检测、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材料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检测、排气烟道、建筑能效测评、绿色建筑检测、水电安装材料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小区道路材料检测等一切需甲方独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检测周期:暂定180日历天。 2.5合同估算价:37万元 2.6质量要求: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 2.7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 ①单幢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单幢建筑面积65%的检测费; ②余款待小区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所有检测资料报告齐全后一个月内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见证取样检测); 3.3项目负责人资质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人员上岗证; 并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2)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 【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上岗证、与企业签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6个月及以上(2018年09月起)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 3.4 市场准入:根据“淮住建办[2017]114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的通知”要求,外地进淮检测机构需通过淮安市住建局获准备案。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3.1至3.6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3.3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一); 3.5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格式中承诺书(二)。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具体支付详见招标文件。 4.特殊说明事项 4.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1)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2)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检测方案文件明显与本项目不符合、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3)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4)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检测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4.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5.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投标报价61分;业绩12分;人员7分;检测方案20分;总分100分),公开电子远程评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222.184.89.82:9000/haztbhy/; 6.2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f107f17-bd55-4fd8-8fd5-fa653d627af8&CategoryNum=005002 CA证书办理点:①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15380802178。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年6月20日09时30分。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除开评标系统故障外,投标人自行解密在2019年6月20日上午10:00:00仍未解密或开标现场服务器显示解密时间超时的均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招标投标网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城区 联系人:万主任 电话:189363802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西区306室) 联系人:伍工 电话:18262707622 11.金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7-86850578、0517-86986655
发布时间:2019-05-28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前锋镇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白马湖渔港小镇一期项目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淮安市金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万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936380251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投资额:0.7
招标预算:0.7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广安市
区县:前锋区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原文链接:http://www.jszbtb.com/#/bulletindetail/TenderBulletin/24297
网站域名:jszb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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