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标的摘要 标的名称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公开招租 标的所在地区 四川 省 南充 市 顺庆 区(县) 标的所在街道 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 是否联合出租 o是 þ否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o是 þ否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类型 þ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o自然人 所在地区 四川 省 南充 市 顺庆 区(县) 住所/注册地址 南充市顺庆区丝绸路156号 出租方 项目指定联系人 李茂洪 联 系 电 话 13696029666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简介 一、该项目采用动态报价方式,限时报价期为公告期,延时报价期开始时间为公告截止日当日17:00。意向投资方在公告期内报名成功后即可参与报价。本项目每个标的的加价幅度100元/次,延时报价不少于120秒。 二、租金不含水电气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最终实际承租人承担。 三、标的基本情况:详见资产明细表 四、标的位置:详见资产明细表 五、建筑面积:详见资产明细表 七、出租标的挂牌年租金:详见资产明细表 八、交易保证金:详见资产明细表 九、履约保证金:为每个标的首年租金成交价的15%。 十、租赁期限:3年 十一、出租业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他披露信息 租赁期限 3年 其他披露事项 一.本次租赁标的均以现状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租赁标的进行实地勘查,报名后则视为其对出租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租赁及租赁价格。 二.本次对外公开租赁的部分标的原承租人不放弃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南充分所提交申请、办理报名手续、交纳交易保证金,并在网络竞价时按照过程行权方式行使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未在规定的公告期内向西南联交所南充分所提交报名申请视为放弃其优先承租权。涉及优先承租权的租赁标的如下: 1、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501 2、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601 3、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801 4、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大道(志明汽修厂) 5、南部县益民西街10、12、14号(极品记忆茶坊) 三.本次租赁标的涉及的水电气费、垃圾清理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最终实际承租方自行承担。在租赁期间所涉及的税费、各种设备添置及其他费用,均由最终实际承租方自行承担。 四.本次租赁标的的租金按年度缴纳,年租金缴纳租金时间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年租金无递增。 五.本次标的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方的经营活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管理的相关规定。最终实际承租方除遵守国家和政府区域划分经营统一规定外,经营其他特殊行业的(歌厅、酒吧、餐饮等),须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并征得辖区街道社区同意,按有关要求办理。 六.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人须向出租方一次性缴纳履约保证金(首年度租金实际成交价的15%),实际金额按签订的《租赁合同书》的金额为准,租赁时间内发生损坏租赁物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出租人有权主张赔偿。 七.竞租成交后,最终实际承租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分租。否则,将视为最终实际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将解除租赁关系,无条件收回所租房屋,并将其所缴的房屋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最终实际承租方不得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或者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进行拆除、改建、乱搭乱建。 八.竞租成功后,最终实际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修等设施,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最终实际承租方应在15日内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结清相关费用。若最终实际承租方未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出租方有权依法予以收回;最终实际承租方未将其私有物品、设备等搬出该房屋,视为最终实际承租方放弃对其私有物品、设备的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无需给予承租方任何补偿。 九.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无条件收回所租赁房屋并组织公开竞租。最终实际承租方如欲继续承租原房屋,必须参加出租方组织的公开竞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竞租权。 十.竞租成功后,最终实际承租方不按照约定签订《租赁合同书》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关系,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最终实际承租方赔偿损失,同时,出租方有权另行组织对外公开招租。 十一.本次租赁标的中,以下标的为当地村民占用,存在清场困难,竞租成功后,出租方将协助最终实际承租方清场,如不能完成清场工作,出租方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要求搬离,若出租方未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工作,最终实际承租人可以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将无息退还所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西南联合交易所南充分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占用资产如下: 1、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3铺 2、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4铺 3、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5铺 4、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6号 5、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7铺 6、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9铺 7、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10铺 8、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12铺 9、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3幢-1层101号 10、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1号 11、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2号 12、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3号 13、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4号 14、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2幢2单元7层13号 15、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3幢1单元7层14号 十二.本次对外公开招租标的,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并且缴纳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由出租方向终实际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出租方承诺,若原承租方未成功续租,将3日内搬离租赁标的,并由出租方向终实际承租方交付租赁标的;若原承租人不搬离,出租方将通过法律诉讼程序要求搬离。出租方若未在租赁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工作,最终实际承租方可选择解除租赁合同,出租方将退还所缴纳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西南联合交易所南充分所收取的交易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三.意向承租方报名时如果对标的物位置等其他情况存在疑问,可咨询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联系人:李茂洪 联系电话:13696029666) 十四、其他事项详见《租赁合同》等。 十五.意向承租方承诺已认真阅读以上条款,出租人已对以上条款进行了充分解释,充分了解本条款所表达的意思。 是否涉及优先权 þ涉及 o不涉及 租金支付方式 þ 一次性支付 o分期付款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应当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标准》(西南联交【2019】41号)承租方资产招租项目类收费标准向西南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二、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在确认已收到承租方应结算首期租金及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后扣除双方的服务费用,办理首期租金划转手续。 三、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专用账户结算。 四、出租方和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五、付款期限: 一次性付款: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下一年度租金必须在上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向出租方付清。 承租方须承诺事项 一、承租方需承诺,装修应具有健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预案;发现不明物体,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保护现场,报告相关部门;做好扬尘处理和消防措施;周边如涉及居民小区和学校,应合理安排工序,严禁中午和夜间进行建筑作业,白天也应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工艺和方法;施工期固体废物应该及时处理。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申办及执业,并在完成环保及消防部门验收后营业。营业后应依法照章纳税,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同时在运营过程中不得产生对园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纠纷、异味及噪音。 二、承租方需承诺,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书面申请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报请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审批后方能施工,相关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投入的装修设施等,除可移动的设备外,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拆除或搬走,上述装修或设施等所有权归属出租方所有。除另有约定外,承租方已投入的装修费用等出租方不再给予任何补偿。如承租方违反本条约定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按原状恢复或向出租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三、承租方应承诺,租赁用途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污染行业除外);并按照房屋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出租方有权随时收回。 四、承租方应承诺,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变更承租人。 五、承租方应承诺,不得将承租标的物用作任何形式的抵押。 六、承租方应承诺,承租后按年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七、承租方承诺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成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首年度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下一年度租金必须在上年度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内一次性全部向出租方付清。 八、承租方应承诺,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气费、清洁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不得拖欠和拒付。 九、承租方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需前往标的现场查看出租资产。事前应先与看房联系人联系,意向承租方到现场查看出租资产,应全面了解本次出租资产可能存在的潜在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出租范围、出租面积、出租环境、抵押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确认无误后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办理报名事宜,如意向承租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南充分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招租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竞租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看房联系人:李茂洪 联系电话:13696029666 看房时间:工作日9:00-17:00 履约保证金处置方式 一、承租方应于成交次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首年度租金的15%; 二、合同期满,承租方将租赁物内的废弃物、垃圾清理完毕,结清水、电、物业费用,并确认租赁物内的基础设施完好无损后,于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给承租方。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次出租不接受联合承租。 挂牌公告期及交易方式 首次信息披露期限 5 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þ动态报价 o非动态报价 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6处资产 公开招租信息表 名称 标的位置 经营类型 资产类型 建筑面积(平方米) 租赁期限(年) 履约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元) 首期挂牌租赁价 (元/年) 加价幅度(元) 标的1 南部县益民西街16、18、20、22、24号门市(电气石养生馆) 门面 非住宅 173.1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0000 31800.00 100 标的2 南部县南隆镇一环路中段益民西街10、12、14号(极品记忆茶坊) 门面 非住宅 87.70 3 首年度租金的15% 5000 15600.00 100 标的3 南部县一环路61、63、65、67号门面(千山木业) 门面 非住宅 85.20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6000 52000.00 100 标的4 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15号6-1 住宅 住宅 75.75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800 5850.00 100 标的5 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15号6-2 住宅 住宅 89.64 3 首年度租金的15% 2100 6750.00 100 标的6 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15号2-1 住宅 住宅 75.75 3 首年度租金的15% 2000 6550.00 100 标的7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501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300 4200.00 100 标的8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601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300 3600.00 100 标的9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801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900 2760.00 100 标的10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502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300 4200.00 100 标的11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602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100 3600.00 100 标的12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701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000 3120.00 100 标的13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702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000 3120.00 100 标的14 顺庆区果城路54号1幢2单元802 住宅 住宅 68.4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900 2760.00 100 标的15 顺庆区赛场街9号9楼9-2 住宅 住宅 33.70 3 首年度租金的15% 600 1740.00 100 标的16 顺庆区赛场街9号1幢1单元7层1号 住宅 住宅 99.56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200 3800.00 100 标的17 长征路74号2幢2单元1层5号 库房 非住宅 27.5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000 3300.00 100 标的18 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大道(化妆品店) 门面 非住宅 31.08 3 首年度租金的15% 4200 13800.00 100 标的19 南充市高坪区建设路70-72-74号 门面 非住宅 71.28 3 首年度租金的15% 5000 16620.00 100 标的20 南充市高坪区建设路84-86-88号 门面 非住宅 71.28 3 首年度租金的15% 5000 16620.00 100 标的21 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95、97、99、101、103号五间门面 门面 非住宅 159.63 3 首年度租金的15% 50000 157500.00 100 标的22 高坪区龙门镇华龙大道(志明汽修厂) 场地 土地 4238.00 3 首年度租金的15% 12500 41500.00 100 标的23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3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6.59 3 首年度租金的15% 3000 9350.00 100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4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6.59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5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17.54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6号(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4.43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7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4.43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09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6.59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10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6.59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1幢1层112铺(库房) 库房 非住宅 34.43 标的24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3幢-1层101号(防洪层) 防洪层 非住宅 412.29 3 首年度租金的15% 600 1820.00 100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1号(防洪层) 防洪层 非住宅 99.01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2号(防洪层) 防洪层 非住宅 99.01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3号(防洪层) 防洪层 非住宅 99.01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4幢1层104号(防洪层) 防洪层 非住宅 99.01 标的25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2幢2单元7层13号(住房) 住宅 住宅 96.00 3 首年度租金的15% 700 2280.00 100 标的26 高坪区小龙街道办事处斯家坡村第3幢1单元7层14号(住房) 住宅 住宅 72.28 3 首年度租金的15% 600 1850.00 100
发布时间:2019-07-01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南充市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性资产招租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茂洪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69602966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南充市
区县:
行业分类:建筑,通信安防,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网络通讯,交通工程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南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文链接:http://220.167.10.14/TPFront/InfoDetail/?InfoID=48d642ab-a611-4669-994a-a4d0ee834d91&CategoryNum=074001
网站域名:220.167.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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