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业本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iaoxiao2021-04-08  103

项目内容: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业本 采购项目编号 5115272019000137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7-12 17:05 采购人 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代理机构名称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四章 供应商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殊要求:(一)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三章第三节“承诺函”中承诺)(二)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三章第三节“承诺函”中承诺)(三)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投标人不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第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三)法定代表人和谈判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四)宜宾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扫描件;(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的本次投标承诺函(即第十二章附件3);(六)投标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七)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投标人不是生产企业的,须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印刷经营许可证》(原件扫描);二、特别提请注意(一)本章所有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扫描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同时,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备查。(二)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标书发售方式 见文件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07-12 10:30到2019-07-19 17:00 标书售价(元) 0 标书发售地点 见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8-02 11:00 开标时间 2019-08-02 11:00 投标地点 见文件 开标地点 见文见文件件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宜宾市筠连县学士路,0831-7722799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0831-772048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周先生,0831-7722799 预算金额(元) 1726760 招标文件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见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否
发布时间:2019-07-12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作业本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询价
招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县教育和体育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15272019000137
资金来源:
投资额:172.676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172.676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宜宾市
区县:筠连县
行业分类:办公文教,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体育器材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yu360.com/article/content/ABCY2FFdDwFJDw7NGRhcHUJJzACHj1mZnB/KB5ROSEnZ3twAV5UCcw=.html
网站域名:jianyu360.com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youmifa.com/read-1835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