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客服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招标(安检系统设备)的澄清文件

xiaoxiao2021-04-08  102

项目内容: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客服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二次招标(安检系统设备) 答疑(补遗)函 (招标编号:THMP-2019-01包件号:AJ-01) 各投标人: 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客服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二次招标(安检系统设备)答疑澄清(招标编号:THMP-2019-01,包件号:AJ-01)答疑(补遗)如下: 包件号:AJ-01 (一)补遗部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变更为:2019年8月14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19年8月14日09时00分。 (二)答疑部分: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第 10 页 4.2.1 系统构成中有这项招标要求:安检仪与安检门应为成熟定型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需具有三年以上公安部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投标时间推算)原件备查。对于这项要求我方认为不是很合理,有如下理由: 1.双源双视角安检仪从成昆铁路公司相关联的成都铁路局开始招标距今不到三年时间,最早一批双源双视角安检仪采购在 2016 年12 月份采购【项目名称:春运设备购置(第一批)(客运第二十一批),招标编号:物资计划[2016]0912】,我公司也有幸参与过该次招标活动。按照贵公司招标文件此条要求,成都铁路局近三年来采购的双源双视角安检仪都是不成熟、不定型的产品,而且我公司在后续招标采购中有幸中标并提供给米易、西昌、攀枝花等车站使用过类似设备,使用情况良好并不是不成熟产品。我方认为这条要求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新建铁路旅客车站安检设置有关要求的通知》(铁总建设【2016】242号)有关规定,旅客车站应采用双源双视角X光安检仪。铁总该通知下发时间为2016年11月,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不足三年与铁总文件相违背。 3.双源双视角安检仪从铁总下文至今各个路局已进行过多次招标采购,都未要求需具有三年以上公安部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以投标时间推算)。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与产品检验报告出具时间并无关联,拥有更多技术优势和创新产品应给予机会。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该条款无论从成昆铁路公司和成都铁路局实际使用情况还是从铁总的指导性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条款,该条款都属于不合理的要求建议删除。另外我方认为产品成熟稳定性更取决于产品本身质量和用户后期评价,这样才能更客观地选取优质的产品和服务。 回答:按照招标文件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执行。当技术规格书与招标文件商务条件不一致时,以商务条件为准。 通号通信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7月29日附件: 答疑补遗函.pdf
发布时间:2019-07-29
投标开始时间:20190814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14
开标日期:2019-07-29 14:55:34
项目名称:成昆铁路米易至攀枝花段扩能改造工程客服信息系统集成自购物资第一批采购招标安检系统设备的澄清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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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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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THMP-2019-01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攀枝花市
区县:米易县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系统集成,交通工程
参与投标厂商:仪从成昆铁路公司|成都铁路局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原文链接:http://ggzyjy.sc.gov.cn/jyxx/002001/002001003/20190729/4527d526-a044-4409-a031-d4a2ed2e1e65.html
网站域名: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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