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关于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质疑的答复系统发布时间:2019-07-30 14:48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质疑答复 质疑人:格律诗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0号 邮编:610000委托代理人:黄凡 ;联系电话:18281013845。被质疑人: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苏坡中路9号4楼 邮编:610000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88773格律诗建设有限公司因认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5101062019000443)的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9年07月26日向我公司提出质疑,我公司于2019年07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一、质疑事项概述或引述格律诗建设有限公司认为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P63页中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实地考察一栏: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服务范围内设置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便于日常项目管理协调指挥使用,项目部地点应设置在辖区内,办公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提供经业主确认(盖公章)的现场考察确认书,有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内容存在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请求调查核实,以维护该公司的合法权益。二、质疑处理过程有关情况我公司(被质疑人)收到质疑人质疑书后,立即依法启动了质疑处理程序,成立了3人质疑处理小组,对采购文件进行了查阅,与采购人进行沟通,并咨询相关专家意见。经核实,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P63页中3.3.2综合评分明细表实地考察一栏: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在服务范围内设置一处固定的办公场所,便于日常项目管理协调指挥使用,项目部地点应设置在辖区内,办公区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提供经业主确认(盖公章)的现场考察确认书,有得5分,没有则不得分。此项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第七款之规定。三、质疑答复综上,公司认为,质疑成立且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现答复如下: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修改内容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示,请及时关注。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2019年07月30日
发布时间:2019-07-30
投标开始时间:20190730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1
开标日期:20190726
项目名称:关于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营门口街道办事处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询价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格律诗建设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281013845
项目编号:5101062019000443)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金牛区
行业分类:环保绿化,政府采购,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环境工程,政府部门,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yu360.com/article/content/ABCY2FFcykoIDg6EnxhcHUJJzACHj1mZnB/KDgnKT0wa31wTx1UCe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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