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xiaoxiao2021-04-08  101

项目内容:南部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系统发布时间:2019-08-14 10:15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南 部 县 财 政 局南财投处〔2019〕6号 南 部 县 财 政 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 诉 人:上海瑾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   址:上海市嘉定区六里中心路128弄2幢1189室邮 编:201800单位负责人:李桂莲联系电话:13629051246‬被投诉人:南部县财政局地   址:南部县行政中心 邮 编:637300联系电话:0817-5580075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2019年6月10日对其作出的质疑答复,于2019年7月5日向南部县财政局提起投诉,本局依法予以受理。一、投诉事项与投诉请求: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中以CMMI系列证书为加分项不合适。投诉请求:请求贵单位依法暂停本次项目采购活动,调查认定本次磋商活动无效。责令相关责任人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二、审查情况针对以上投诉事项,本局调阅了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及评审过程相关资料,向被投诉人南部县财政局发出《关于对投诉事项作出说明通知书》,要求其就投诉事项作出说明,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依法就投诉事项及相应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九章第3.3.2项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2的商务部分“投标产品厂商通过CMMI4的得3分,CMMI3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的情况,投诉方认为CMMI由境外机构颁发,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其认证过程不合法。我局多方查阅相关资料,CMMI 为一种国外研究组织制定的标准,根据CMMI研究所相关规定,其各个授权伙伴只需要拥有CMMI相关主任评估师就可以在全球开展CMMI评估工作。并不是仅由国外机构才能进行认证,国内众多具有CMMI认证资质的机构都可以参照此标准进行认证,如北京国信普道科技有限公司就是一家国内正规的CMMI研究院授权的合作伙伴公司,具有正规合法的授权资质,其帮助国内众多企业获得CMMI认证的方式在国内也是合法合规的(CMMI认证的合法机构均可在CMMI官方网站查询,其认证程序遵从CMMI的相关规定,而不是遵从国内认证认可程序),并不存在投诉方提到的认证过程不合法的情况。根据《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商资发〔2006〕556号)“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一)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企业认证和市场开拓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二)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且取得行业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其国际认证的维护和升级……国际认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SAS7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订)“第七条 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的规定,CMMI证书是国家认可的证书。CMMI是软件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通过CMMI评估认证,标志投标人在软件技术研发能力、项目管理能力、方案交付能力等方面均具备一定水平,也是目前行业内较公认的体现软件企业能力水平高低的证书,其等级越高,代表其水平越高,且国内通过CMMI认证的企业众多。招标文件关于“CMMI认证”要求,是采购人根据软件运行需要而提出的,符合采购项目特征,也并未违背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我局认为,CMMI系列证书为评分项,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投诉人请求修改招标文件的相关诉求依法不应当支持。故该投诉事项不成立。三、处理决定综上,本局认定,投诉人投诉的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局作出如下决定:此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如果相关政府采购当事人认为本决定侵犯了自身合法权益,可依法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南部县人民政府或南充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向南部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件:1.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知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16年修订) 南部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3日附件1商务部关于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通 知(商资发〔2006〕556号)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特别是大学生就业)能力强、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当前,以服务外包、服务贸易以及高端制造业和技术研发环节转移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世界产业结构调整正在兴起,为我国发展面向国际市场的现代服务业带来新的机遇。牢牢把握这一机遇,大力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有利于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扩大知识密集型服务产品出口;有利于优化外商投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建设若干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的要求,为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优化出口结构,扩大服务产品出口,商务部决定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工作目标和主要政策措施如下:一、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工作目标"十一五"期间,在全国建设10个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城市,推动100家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培育1000家取得国际资质的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创造有利条件,全方位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并不断提升服务价值,实现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基础上翻两番。本通知"服务外包企业"系指根据其与服务外包发包商签订的中长期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的服务外包提供商;"服务外包业务"系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客户提供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业务改造外包、业务流程和业务流程服务外包、应用管理和应用服务等商业应用程序外包、基础技术外包(IT、软件开发设计、技术研发、基础技术平台整合和管理整合)等;"国际(离岸)服务外包"系指服务外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二、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一)在商务领域人才培训资金中,安排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项资金,实施"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二)服务外包公共培训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大学生(含大专,下同)增加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鼓励服务外包企业新增大学生就业岗位的各类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训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尚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以及服务外包企业新入职员工,力争在五年内培训30-40万承接服务外包所需的实用人才,吸纳20-30万大学生就业,有效解决服务外包产业人才短缺和大学生就业问题。(三)服务外包培训内容包括: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定制培训、从业人才资质培训、国际认证培训、行业标准及相关知识产权培训、大学生实习项目及勤工俭学培训、企业新入职人员岗前业务技能培训、服务外包产业储备人才培训等。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计划具体方案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人才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一)实施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强做大(一)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取得国际认证。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企业认证和市场开拓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二)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且取得行业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一定的奖励,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其国际认证的维护和升级,力争五年内促进700家企业取得CMM/CMMI3级认证,300家企业取得CMM/CMMI5级认证。国际认证包括: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认证、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认证(ISO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认证(SAS70)。(二)为服务外包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性贷款和相关服务。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采购设备、建设办公设施、开展服务外包业务、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等提供政策性贷款。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商务部合作,为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信用保险及相关担保服务,并协助服务外包企业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机制。(三)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承接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进行国际市场开拓活动可根据《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资金支持。四、大力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一)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将选定一批具有服务外包发展基础和增长潜力的中心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以下简称基地城市),在宏观政策、规划设计、人才培训、招商引资、综合协调等方面给予支持,并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基地城市的建设。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按照《商务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开展"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附件三)实施。(二)国家开发银行与商务部合作,对基地城市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需要进行的服务外包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公共信息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提供政策性贷款。技术支撑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应着力于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基于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演示、验证、培训、项目管理、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投资环境建设应涵盖数据存储、信息传输、电力保障、后勤服务等共用设施的建设和改善。五、创建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商务部牵头,以各基地城市、跨国公司、服务外包企业和服务外包知名机构、相关研究部门为支持单位,建立中国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网站,为服务外包企业、国内外服务外包发包企业、相关政府部门和研究机构,以及高等院校、大学/大专毕业生等提供与服务外包相关的各类信息,建立服务外包业务交易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人才招聘和大学/大专毕业生在服务外包行业就业提供公共服务,并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中国服务"良好形象。六、鼓励和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充份发挥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人材资源优势,在认定基地城市的工作中,优先考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的中西部城市,适当降低认定条件;采取有效措施,鼓励东部基地城市与中西部基地城市进行战略合作;对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承接服务外包进行基础设施和完善投资环境建设予以贷款贴息支持。七、完善服务外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基地城市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中心,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各基地城市应根据服务外包产业的特殊需求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法规体系,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相关规则,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并在全社会营造诚信为本的良好氛围。八、积极有效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工作认真研究全球服务外包发展的最新趋势,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拟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投资促进政策,提高我国承接服务外包的国际竞争力;在商务部指导下,统筹规划,形成合力,积极有序开展服务外包投资促进工作;充分发挥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商务部投资促进局、各地投资促进机构等中介组织的作用,针对跨国公司外包服务战略和具体意向,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通过多元化定制服务,积极有效开展投资促进工作,大力推进跨国公司将其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中国。九、做好服务外包业务的统计工作进一步完善现有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将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纳入服务贸易统计,建立科学、全面、系统的服务外包全口径统计规范;商务部将加强与各级商务部门的合作,建立有效的数据采集渠道,及时了解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实施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实施服务外包"千百十工程"的重要性,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好相关落实工作,积极营造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商务部报告。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2003年8月20日国务院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2003年9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0号公布施行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下,各有关方面共同实施的工作机制。第五条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认证培训机构、认证咨询机构的活动加强监督管理。第六条 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七条 国家鼓励平等互利地开展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认证认可国际互认活动不得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 从事认证认可活动的机构及其人员,对其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章 认证机构 第九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在批准范围内从事认证活动。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认证活动。第十条 取得认证机构资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取得法人资格;(二) 有固定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三) 有符合认证认可要求的管理制度;(四)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五) 有10名以上相应领域的专职认证人员。从事产品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还应当具备与从事相关产品认证活动相适应的检测、检查等技术能力。第十一条 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除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 外方投资者取得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二) 外方投资者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业务经历。外商投资企业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批准和登记,还应当符合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第十二条 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和批准程序:(一) 认证机构资质的申请人,应当向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文件;(二) 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自受理认证机构资质申请之日起45日内,应当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涉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职责的,应当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决定批准的,向申请人出具批准文件,决定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依法取得认证机构资质的企业名录。第十三条 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与所从属机构的业务范围相关的推广活动,但不得从事认证活动。境外认证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的登记,按照有关外商投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认证机构不得与行政机关存在利益关系。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不得从事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产品开发、营销等活动。认证机构不得与认证委托人存在资产、管理方面的利益关系。第十五条 认证人员从事认证活动,应当在一个认证机构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认证机构执业。第十六条 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检查机构、实验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并依法经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活动,认定结果由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公布。附件: 附件
发布时间:2019-08-14
投标开始时间:20030903
投标截止时间:20160206
开标日期:20030820
项目名称:南部县财政局政府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询价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上海瑾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南充市
区县:南部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政府部门,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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