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xiaoxiao2021-04-08  102

项目内容: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 5118262019000073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 代理机构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田女士,028-87798616、18227601678 采 购 人 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采购人地址 雅安市芦山县芦阳街道迎宾大道153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835-6523289 项目联系人 田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7798616、18227601678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8-19 16:59 项目包个数 1 开标时间 2019-08-08 11:00 中标日期 2019-08-15 15:30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9-07-18 17:18 总中标金额(元) . 中标详细内容 标的名称:芦山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采购项目(第三次);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中标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供应商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2号,中和镇黄土场;中标金额:32000元/亩.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20000元。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收款单位: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迎宾大道支行。银行账号:22814801040011204。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22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朱婷(SC0104724);谢盟(SC0314407);蒲健(SC0112539);李冬林(SC0109926);蒋道贵(SC0100621);袁继通(采购人代表);熊英吉(采购人代表)。 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服务时间及地点1.1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芦山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合格证书》止。1.2 服务地点:芦山县辖区内8个乡镇36个村,服从招标人工作需求及工作安排。2.付款方式2.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日内采购人支付中标单价与规划总面积2462亩乘积的5%的预付款给中标人,预付款在拨付首次进度款时予以扣回;2.2服务款:项目实施完成通过省级验收并取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合格证书》后30日内按照合格证书面积与中标单价进行结算,结算书需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签证后确认。结算款依据指标使用进度进行支付,90日内支付的结算款不计息,超过90日后结算款未支付或未完全支付,则按未支付的结算款,按照同期银行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5%的标准,自结算书出具第91日起开始计息,本息五年内支付完成。3.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为准。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及要求进行。严格依据《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办法》(川国土资发〔2017〕90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8〕4号)通过县、市、省各级验收、核查,取得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证书》。4.其他要求4.1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按照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履行保密义务以及保护采购人的相关秘密,对提供服务过程中涉及的有关信息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将采购人提供的所有项目资料及来往函件和项目相关信息泄露、透露、告知给第三方或者与本项目无关的本公司雇员或职员等。否则,采购人保留追究投标人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如因信息泄露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所造成的的损失全额赔偿(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2投标人中标后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对符合《关于四川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第10批)》(川国土资函〔2016〕387号)所批复项目区内地块且符合增减挂钩政策并有意愿的农户,必须按采购人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挂钩项目实施规定进行实施,并配合采购人完成参与增减挂钩的拆旧地块面积、农户情况、安置去向情况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所需要素,锁定相关信息,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施。 4.3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前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4.4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或其委托人依据项目进度和规范要求安排的各项合理工作,按要求提供各项资料。 4.5若因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服务过程中自身原因造成未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可实施的2000亩拆旧复垦及测绘工作的,须承担未完成工作量服务费用总额2倍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2000-已完成工作面积)×中标单价×2。4.6投标人须承诺本次项目采购过程中的所有成果资料归采购人,并承诺本次投标资料不用于其他(提供承诺函)。4.7实施要求4.7.1投标人在中标后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村为单位派驻驻村工作人员配合业主核查立项实际参与增减挂钩的拆旧地块面积、农户情况、安置去向情况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所需要素,锁定相关信息,以及配合业主和项目区乡镇核查、清理项目区农户各类型房屋面积、拆旧和安置补助情况(包括已复垦地块和未复垦地块内各类型旧房面积,依据《关于四川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的批复(第10批)》(川国土资函〔2016〕387号)等文件计算旧房补助费用和安置补助费用),建立补助台帐,锁定补助数量。4.7.2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派驻工作人员进行抽查,如中标人所派驻驻村人员未完全到岗的,按照第一次5000元/人、第二次10000元/人、第三次及以上20000元/人进行违约处置,并在5个工作日内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如累计五次人员未完全到岗的,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进行清场处置并追究中标人违约责任和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5.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价与规划总面积2462亩乘积的10%。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的,该保函须为不可撤销保函。履约保证金在取得所有项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验收合格证书》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其它补充事宜 / 候选人公告链接 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hiji_gkzbcg/2c9240b56c01aec5016c044de722052f.html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的采购活动必填) / 是否协议或定点采购 否 行业划分 M7499 评审情况 附件 备注 中标供应商: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方),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测绘工程大队;中标金额:32000元/亩;公告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PPP项目标识 否
发布时间:2019-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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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芦山县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分类:招标结果-中标
招标单位: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田女士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835-6523289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18262019000073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省蜀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 :3.2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雅安市
区县:芦山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政府部门,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yu360.com/article/content/ABCY2FFcS5YLDg7I2BhcHUJJzACHj1mZnB/PD84OS4gY3xzfidUCmU=.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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