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宜宾市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成都万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xiaoxiao2021-04-09  104

项目内容:我要打印 关于“宜宾市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成都万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19-09-11 09:23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关于成都万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质疑供应商:成都万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人:卢银玲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广厦街107-109一楼 联系电话:15756516892 邮编:610000 被质疑人1: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经济开发区 联系人:张桂丰 联系电话:0597-2290612 被质疑人2: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一号楼一单元401号 联系人:胡强 联系电话:0831-2200151 邮编:610041 被质疑人3:四川省宜宾市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 地址:宜宾市高县庆符镇凯华路95号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8283118577 贵公司于2019年8月30日向我公司书面递交的关于“宜宾市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5115252019000118)的《质疑函》已收悉。我公司已于2019年9月2日依法受理,同时抄送至采购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核查意见,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具体质疑内容详见质疑函): 开标程序、评标过程、中标结果。 二、质疑答复: 针对质疑事项:1.贵单位认为我司在开标、评审过程未开启全程录音录像。 我司开、评标场地完全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一条的要求,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本项目也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九条要求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且录音录像清晰可辨并依法存档。 2.贵公司认为评审结果完成后我司未组织两名以上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 本项目评审程序是在采购人现场监督人员监督下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要求核实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告知回避要求,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和程序,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出具评审报告前,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全程有录音录像作为事实依据。 3.贵公司认为我司中标结果公告中没有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和业主确认函公告。 我司在收到采购人盖章确认的中标结果确认函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标公告。公告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即“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同时,本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也按要求上传了评审情况的附件内容,该附件包含了《评审情况记录表》、《评标报告》以及招标文件。本项目的中标公告发布符合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并无违规之处。 4. 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未包含国家强制性产品3c认证相关招标要求。 首先招标文件对于3C认证产品的相关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点有明确规定,并不存在贵公司认为的未对3c产品进行要求,违反国家相关强制性规定要求的情况。其次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之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贵公司认为招标文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综上所述,你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的事实依据属于你方主观臆测,故质疑不成立。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采购的积极关注。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 附件: 附件
发布时间:2019-09-11
投标开始时间:2019090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910
开标日期:20190830
项目名称:关于“宜宾市高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垃圾压缩设备采购项目”成都万杰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质疑答复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询价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桂丰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97-229061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15252019000118)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宜宾市
区县:高县
行业分类:环保绿化,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环卫设备,政府部门,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四川政府采购
原文链接:http://www.ccg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zydf/2c9240ae6c64a681016d1a5e95c73253.html
网站域名:ccgp-sichu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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