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一、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1.1 资格要求: 招标客服电话:(010)88938205;1.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1.2 资质性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2)四川省外施工企业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1.3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缴纳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2)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二、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1 应当提供的资格要求的有效相关证明材料:(1)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投标函原件。(3)承诺函原件。(4)体现健全的财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可提供2016-20度(任意一年)经审计的完整有效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复印件,或2016-20度(任意一年)投标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投标人注册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②投标人若为非营利性单位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提供符合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复印件。(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能力情况说明或同等效力的其他证明材料或声明函)。(6)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原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7)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注:如经核实属虚假承诺的,将做无效投标处理)1.2 应当提供的资质性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2)四川省外施工企业提供《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复印件。1.3 应当提供的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保函提供保函复印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或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联系人:宋扬电话:010-56240239手机:13522553979邮箱:songyang@zbytb.com传真:010-52283967
发布时间:2019-09-24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威远县城乡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造价服务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宋扬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522553979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内江市
区县:威远县
行业分类:环保绿化,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环境工程,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中国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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