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稻城县香格里拉镇呷拥村、仁村、赤土乡沙堆村、木拉乡半岛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xiaoxiao2021-04-12  73

项目内容: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稻城县香格里拉镇呷拥村、仁村、赤土乡沙堆村、木拉乡半岛村太阳能路灯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稻城县香格里拉镇呷拥村、仁村、赤土乡沙堆村、木拉乡半岛村太阳能路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337201900006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19-09-26 17:31 采购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省外注册企业,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交招标代理机构留存。现场缴纳招标文件款(可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注:身份证明文件带原件查验,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纳税人识别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购买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19-09-27 09:30到2019-10-09 16:00 标书售价(元) 400 标书发售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7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0-17 10:30 开标时间 2019-10-17 10:30 投标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 开标地点 四川中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凯旋中心B座1905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贡嘎路1段,0836-5728152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401号1栋2单元19层1905号,028-61383989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张女士,028-61383989 预算金额(元) 4575000 招标文件 采购品目名称 路灯 行业划分 C3872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二、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内完成安装。 (二)交货及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物到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货物安装完毕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20%。 (四)送货要求:送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安装、调试、维护。到货后若采购人委托检测机构进行现场抽查检测,检测结果必须与投标文件参数相符,因检测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追究法律责任。(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本项目验收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出具的验收结果通知并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资金;验收结果不合格的,采购人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 4、第一次验收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金额的10%,第二次验收不合格,扣除50%,第三次不合格,扣除100%,取消采购合同,所送货物由中标人自行退回,采购人保留追偿权利;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5、 存在国家强制规定或行业标准的遵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售后服务要求: (一)提供1年的质保(质保期按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全年365天每天24小时亮灯,质保期内免费负责维修和替换任何由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修好后,将维修报告一式两份交给采购方,包括故障原因、解决措施、完成修理所花时间及恢复正常运行时间。 2、所供货物如属于产品设计和制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投标人负责解决。对由于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投标人提供现场服务,维修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3、保修期内,遇到任何故障时,24小时响应,7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供方应提供足够的备用配件以适应需方维修需求。 4、不论是在保修内还是在保修期外,供应商继续对采购方使用过程中的设备损坏进行售后服务。同时,对设备提供定期(6个月一次)的维护保养和终身维修服务。 5、质保期内如设备出现故障投标人未按照以上第3、第4点要求做到,导致采购人设备无法正常使用。采购人单次扣除成交供应商履约金人民币3000元(大写:叁仟元整)。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恢复除外(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 (三)提供的技术资料 1、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适用说明书、维修手册; 2、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四)安装调试及验收 1、投标人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2、货物到达生产现场后,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7日内达到现场组织安装、调试,达到正常运行要求,保证采购人正常使用。所需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就应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投标人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五)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 1、备件送达期限:在设备的使用寿命期内,投标人应保证不超过7天。(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终身零配件供应: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停产后的备件供应保证10年,并以优惠的价格提供该设备所需的维修零配件。(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在国内应有24小时电话维修系统,须列出工程师名单、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及备件库地址和备件的详细目录。(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质保期后,投标人应向用户提供及时的、优质的、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单独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预算金额:457.5万元。 PPP项目标识 否 阅读原文 意见反馈 反馈 我的反馈 30秒前
发布时间:2019-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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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稻城县香格里拉镇呷拥村、仁村、赤土乡沙堆村、木拉乡半岛村太阳能路灯项目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询价
招标单位: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稻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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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5133372019000064
资金来源:
投资额:457.5
招标预算:457.5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甘孜藏族自治州
区县:稻城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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