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拍卖】成都市成华区怡福路61号9栋1单元7楼27号房屋

xiaoxiao2021-04-12  69

项目内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一、本院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为售卖本标的物,仅在淘宝平台予以公开拍卖,全程公开、透明、零佣金。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若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拍的,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妨碍执行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请各意向竞买人自行实名报名参拍,务必预留本人的联系方式,若委托他人竞买、联合竞买等请在距开拍五个工作日之前到本院办理相关委托手续,否则相关委托他人代办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自行负责。三、本次拍卖是以本院(2019)川0105执200号执行案件启动,根据该案执行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上所记载的当事人住所地址等,在本次确定的拍卖日的五日前已通知双方当事人,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赴标的物现场张贴了拍卖公告。现对于以上无法确定通知被执行人的有关情况特此予以公示,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关于对成都市成华区怡福路61号9栋1单元7楼27号房屋的拍卖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09月28日15时至2019年09月29日15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8/05?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236.VVjxpA,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成都市成华区怡福路61号9栋1单元7楼27号房屋,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起拍价:70.217116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0.5万元(或其整数倍)。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网络司法拍卖参与人员,在参与司法拍卖前,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则。对于没有购买意愿,或明知资金不足,无力支付拍卖款,仍与他人激烈竞价、恶意抬高价格,阻止他人正常竞买,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注:目前司法拍卖房屋不受成都限购令的影响,鉴于政策可能有变,竞拍时请及时了解过户政策,本院不对告知的过户政策情况承担保证责任,相关过户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一,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提醒二,若竞买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以外的证件参与竞买房屋,应提前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能否购买该房,和办理过户的相关政策及要求。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过户等相关手续,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五日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并经法院确认后委托代理人方可参与竞买。如未经法院确认委托手续,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另行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由委托代理人携带该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竞买人应尽早与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看样服务由该公司统一组织安排时间进行实地看样。若未能在统一时间内看样,竞卖人可自行前往中环来拍公司观看标的相关信息、视频摄像,本院及中环来拍公司将不再组织实地看样。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400 000 1219”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 八、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10月14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310010098676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参与竞买则视为对竞买须知内容的认可。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400 000 1219”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执行局网络拍卖咨询电话:028-8663823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663876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署前街40号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成都市成华区怡福路61号9栋1单元7楼27号房屋,以上标的具体情形详见情况调查表。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情况,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过户及户口迁移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参加竞买的法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法院备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之后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参加竞买的个人,如委托个人参加竞买的,首先必须携带以下材料来法院备案: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之后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账户,并按本拍卖相关规定办理竞买报名手续,参加竞买。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年09月21日15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保证金1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4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或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网上拍卖成交后于2019年10月14日15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青羊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3100100986765),并在余款缴付后十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署前街40号)司法技术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于二十个工作日内联系执行法官办理领取执行裁定书等相关事宜。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过户手续,拍卖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办理权证过户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有关税费和所涉及的一切关联费用(含原产权人、买受人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评估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及可能涉及的二次过户费用,上述按国家规定应当由原产权人、买受人支付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五、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六、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本院已委托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组织看样工作,有关看样、产权过户、按揭金融贷款等咨询服务请关注微信公众号“中环来拍400 000 1219”或登录www.laipaiya.com网站自助预约),咨询电话及客服QQ号:400 000 1219。执行局网络拍卖咨询电话:028-86638231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监督电话:028-86638767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署前街40号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发布时间:2019-09-28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第一次拍卖】成都市成华区怡福路61号9栋1单元7楼27号房屋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人应向法院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青羊区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房屋建筑,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易众标
原文链接:http://www.ezhongbiao.com/detail/f08e9804-8596-8392-aa0f-d48263791e47
网站域名:ezhongbiao.com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youmifa.com/read-3678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