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66号“海博春天龙池广场”商住小区一期4-87、88、89、90、91、92号商业用房的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至2019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33/02,户名:犍为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66号“海博春天龙池广场”商住小区一期4-87、88、89、90、91、92号商业用房(房产证号:犍房权证犍为字第2016022407163号,土地使用权证:犍国用(2016)第37646号);拍卖对象位于4层,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61.5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特别说明:1.买受人购买后过户可能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该被拍卖房产办证过户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3、四川天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犍为海博春天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合同,期限从2016年9月28日至2031年9月27日,对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影响;可向四川天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犍为海博春天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犍为县人民法院咨询。起拍价:250000元,保证金:1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二、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3、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以下人员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竞买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或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三日持有效证件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凡与本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后参加拍卖活动,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四、标的展示、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2、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3、有意竞买者请在2019年10月8日18时前通过本院司法技术联系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看样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五、特别说明 1、有意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本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本院将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十五日内交付标的物。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5、标的物相关信息摘自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六、温馨提示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淘宝网关于缴纳大额保证金的方法: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6688509.0.0.L6hZgx&path=sf-helpcenter-qa#c1 七、拍卖信息发布本次拍卖相关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犍为县人民法院政务外网、犍为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犍为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同步发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八、联系方式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33-4256072法院监督电话: 0833-425875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咨询电话:400 828 4666、173 4171 9357(罗先生.)(标的物详情、拍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委托书手续、成交确认书)联系地址: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18号九、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犍为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账号:22371101040010735000000000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8日 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关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66号“海博春天龙池广场”商住小区一期4-87、88、89、90、91、92号商业用房的拍卖公告(第二次拍卖)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将于2019年10月10日10时至2019年10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833/02,户名:犍为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拍卖标的: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龙池街66号“海博春天龙池广场”商住小区一期4-87、88、89、90、91、92号商业用房(房产证号:犍房权证犍为字第2016022407163号,土地使用权证:犍国用(2016)第37646号);拍卖对象位于4层,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61.58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特别说明:1.买受人购买后过户可能涉及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该被拍卖房产办证过户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情况。3、四川天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犍为海博春天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有合同,期限从2016年9月28日至2031年9月27日,对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影响;可向四川天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犍为海博春天商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犍为县人民法院咨询。起拍价:250000元,保证金:13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二、拍卖规则 1、本次拍卖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价高者得,不到起拍价不成交。 2、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5分钟。3、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三、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以下人员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参与竞买人为法人和其他组织,或未开设淘宝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拍卖活动开始前三日持有效证件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3、凡与本标的涉及有优先购买权者,请按本公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后参加拍卖活动,以行使优先购买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四、标的展示、咨询及看样时间与方式 1、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拍卖前一日在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展示。 2、自2019年9月18日起至2019年10月9日18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3、有意竞买者请在2019年10月8日18时前通过本院司法技术联系电话与本院联系组织看样事宜。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五、特别说明 1、有意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标的物面积以产权登记机关的实际办证面积为准,成交价格不以办证面积和移交面积的改变而改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否则本院将依法重新拍卖,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3、本院将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确认,裁定书送达各当事人后十五日内交付标的物。 4、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咨询,与拍卖人无涉。 5、标的物相关信息摘自四川大友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书。 六、温馨提示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淘宝网关于缴纳大额保证金的方法: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spm=a213w.6688509.0.0.L6hZgx&path=sf-helpcenter-qa#c1 七、拍卖信息发布本次拍卖相关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犍为县人民法院政务外网、犍为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犍为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同步发布。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八、联系方式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833-4256072法院监督电话: 0833-4258753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咨询电话:400 828 4666、173 4171 9357(罗先生.)(标的物详情、拍卖技术咨询、预约办理委托书手续、成交确认书)联系地址: 四川省犍为县玉津镇天生园街18号九、拍卖余款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可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犍为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犍为县支行, 账号:223711010400107350000000002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四川省犍为县人民法院 2019年9月18日
发布时间:2019-10-10
投标开始时间:20191008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09
开标日期:20190918
项目名称:【第二次拍卖】玉津镇龙池街66号“海博春天龙池广场”一期4-87、88、89、90、91、92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联系人:无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833-425607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乐山市
区县:犍为县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市政基建,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易众标
原文链接:http://www.ezhongbiao.com/detail/f28976ad-7085-5396-6a6e-ba8a77099305
网站域名:ezhongbiao.com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youmifa.com/read-403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