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审批事项公示信息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系统发布时间:2019-10-10 16:02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投诉处理决定书 内东区财采(2019) 1 号 投诉人: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1栋附楼第3层301.302单元 邮政编码:510670 法定代表人:彭健 职务:总经理 13808205414 授权代表:白亚东 15807318585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杉板桥路1号1308室 邮编:610000 被投诉人: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2号楼10楼 邮编:641100 联系电话:028-84470966 投诉人(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因不满意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被投诉人”)对“内江市东兴区“雪亮工程”(二期)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5110112019000153)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我单位提起投诉,我单位于2019年8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1:本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招标采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法。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使我单位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投诉事项3:采购程序违反规定。 二、调查情况及相关依据 针对投诉事项,我单位依法调阅了本项目采购文件、质疑函及质疑答复等相关资料。现查明: 被投诉人于2019年7月23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内江市东兴区“雪亮工程”(二期)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上午10:00时。2019年8月22日,被投诉人收到投诉人日海通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的质疑,质疑事项为投诉事项1仅一项。被投诉人于2019年8月27日进行答复,并于2019年8月29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布。 关于投诉事项1,投诉人认为本项目属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其他县(市)级在1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属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应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招标。《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服务类(序号C)下属品目有:C0202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类)、C0403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C050301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C050302车辆加油服务、C0801法律服务、C0803审计服务、C081401印刷服务、C1204物业管理服务、C15040201机动车保险服务。而投诉人引用的关于集中采购服务类项目的金额规定,是针对上述列明的政府集中采购品目的金额规定,并不是对服务类别的规定。 通过对采购人需求的研究,本机关认为该项目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人租赁中标人的设备为主的服务类项目,其中主要涉及设备安装、工程事项以及租赁期间对设施设备维护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但此类服务项目并未纳入《四川省2018-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二章第九条:“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的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社会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综上所述: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1 关于投诉事项2及投诉事项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以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的规定,投诉人在质疑时未提出该项申请,已经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该投诉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驳回投诉事项2及投诉事项3。 以上事实,有“内江市东兴区“雪亮工程”(二期)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编号:5110112019000153)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答复、送达回证、投诉书等证据予以证明。 三、处理决定 综上,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我单位对于本次投诉处理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人的全部投诉事项。 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内江市财政局或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 2019年9月30日 附件: 附件 附件(1个) 阅读原文 意见反馈 反馈 我的反馈 30秒前
发布时间:2019-10-10
投标开始时间:2019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27
开标日期:20190816
项目名称:内江市东兴区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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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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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10112019000153)
资金来源:
投资额:10
招标预算:1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内江市
区县:东兴区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政府采购
行业细分:政府部门,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剑鱼标讯
原文链接:https://www.jianyu360.com/article/content/ABCY2FFfSkeIyAsJFphcHUJJzACHj1mZnB/KS8wPyEeZFVzcB1UCY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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