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区AB门及会见中心装修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201201910276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行政区域 省本级 公告类型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19-10-22 18:16 采 购 人 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3 预算金额(元) 4610000 各包描述 附件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1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的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第2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供应商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入川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入川信息录入证》。 第3包: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加盖单位鲜章的介绍信原件;每包须对应一封介绍信,介绍信须明确包件号。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2019-10-23 09:00到2019-10-29 17:00 磋商文件售价 300元/份/包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8楼1-8号 供应商报名方式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2019-11-05 10:00到2019-11-05 10:30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8楼1-8号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2019-11-05 10:30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太升北路56号江信大厦8楼1-8号)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第1包:金额(人民币):50000元; 第2包:金额(人民币):2000元; 第3包:金额(人民币):10000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收款单位: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6310 2586 9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成都铁像寺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一致(北京时间)。(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注: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包件分别出具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磋商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中虹兴川招标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小枧沟镇;联系人:古栩;联系电话:1335002018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中路三段57号1栋8楼808;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28-84526099、86658003-8008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电话:028-84526099、86658003-8008 备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461万元;2、最高限价:第1包最高限价:最高限价398.993145万元,其中最高限价构成为:竞争费用:381.670145万元(造价清单控制价,报价不可超过该价格);不可竞争费用:17.3230万元(含项目前期设计费:13万元,招标代理费3.1467万元,造价咨询费1.1763万元);供应商仅对381.670145万元的装饰装修及中央空调项目费用进行报价,详见:招标控制价—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汇总表;第2包最高限价:12.00万元;第3包最高限价:50.00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本项目监督单位: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5927;4、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发布时间:2019-10-22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区AB门及会见中心装修项目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竞谈
招标单位: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
招标单位联系人:古栩;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3350020188
代理机构:(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0201201910276
资金来源:
投资额:17.323
招标预算:17.323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青羊区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工程服务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四川政府采购
原文链接:http://202.61.88.152:9002/view/staticpags/jzxcscggg/2019-10-22/798fbd145fdc49f39a0d321c1ff14663.html
网站域名:ccgp-sichuan.gov.cn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www.youmifa.com/read-46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