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成雅高速金鸡关互通及服务区项目(雅安东互通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名称)土建标段施工招标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单位: 现对成雅高速金鸡关互通及服务区项目(雅安东互通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名称)土建标段施工招标做以下说明、更改: 1、将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国内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变更为“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4年10月1日起至今)完成2个及以上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亿元的国内高速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施工业绩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将原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项今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2)“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变更为“已完成的类似项目应附材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3。其中,类似项目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交/竣工验收证书)原件扫描件。” 3、将专用合同条款4.1.14“五化”建设要求中“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余下的 10 %。”变更为“混凝土拌合站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4、将专用合同条款4.1.14“五化”建设要求中“预制场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余下的 10 %。”变更为“预制场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5、将专用合同条款4.1.14“五化”建设要求中“钢筋加工场建设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钢筋加工场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余下的 10 %。”变更为“钢筋加工场建设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钢筋加工场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6、将专用合同条款4.1.14“五化”建设要求中“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余下的 10 %。”变更为“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7、将专用合同条款4.1.14“五化”建设要求中“仓储存放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余下的 10 %。”变更为“仓储存放地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8、将专用合同条款4.1.14“五化”建设要求中“各场(厂)区、作业区连接道路及施工主便道标准化建设费在第100章工程量清单中以不低于10万元总额单独报价,包干使用。评标时若低于该值,将予以修正。达不到标准化工地要求的,不予计量;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余下的 10 %。”变更为“各场(厂)区、作业区连接道路及施工主便道标准化建设费在第100章工程量清单中以不低于10万元总额单独报价,包干使用。评标时若低于该值,将予以修正。达不到标准化工地要求的,不予计量;达到标准化工地要求并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建设完成后经监理人和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支付40 %;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工程完工清场且满足当地政府和环保水保验收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9、将专用合同条款4.6.3项补充:“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主要人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 中的人员)的,将对承包人处以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3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10 万元的违约金,并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变更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主要人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0 中的人员)的,将对承包人处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每人次30万元的违约金,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10 万元的违约金,并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四川省重点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 10、将专用合同条款7.2.1项 “经监理人按批准的临时工程实施方案验收合格后,按费用总额的40%支付,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平时道路状况良好的支付5%,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待交工验收且承包人完成拆除并恢复原貌、满足环水保要求后支付费用总额的10%。”变更为“经监理人按批准的临时工程实施方案验收合格后,按费用总额的40%支付,建设过程中每季度监理人检查验收合格,平时道路状况良好的支付10%,累计最高支付费用总额的50%;待交工验收且承包人完成拆除并恢复原貌、满足环水保要求后支付剩余部分。” 11、将专用合同条款9.5事故处理“删除本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 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修改为:“事故报告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46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08]225号)的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变更为 “事故报告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2016〕146号)、《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08]225号)的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要求办理。” 12、将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四项其他说明中增加:“4.19本项目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投标人根据市场调查,按外购商品沥青混凝土自行报价。” 13、补充招标文件第27页10.31条款的“10.①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本条要求仅需投标人提供承诺函)……”的承诺函格式: 十、其他材料 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参加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我方在此承诺: 我方将严格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10. ①本项目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置测量工程师、路基工程师、路面工程师、桥梁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合同(计量)工程师、专职安全员,且至少在1个及以上一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中担任过类似职务。③本项目路基工程师 、桥梁工程师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本项目测量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质检工程师、合同(计量)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相关专业);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要求派驻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外的其他主要人员。若我方派驻的其他主要人员不满足该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若我方违背了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并由招标人将我方的违约行为上报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4、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内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补遗为准。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此补遗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相应内容。 招标人:雅安交建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2日
发布时间:2019-10-23
投标开始时间:20141001
投标截止时间:20191022
开标日期:20141001
项目名称:成雅高速金鸡关互通及服务区项目(雅安东互通综合提升改造)-土建标段施工补遗书01号
项目分类:招标公告-招标
招标单位:雅安交建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雅安市
区县:
行业分类:建筑,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房屋建材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原文链接:http://ggzyjy.sc.gov.cn/jyxx/002001/002001003/20191023/096F000A-B764-4093-BCA1-55E6A48E5BDC.html
网站域名:s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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