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答复(川政采质复[2019]29号)

xiaoxiao2021-04-18  95

项目内容:川政采质复[2019]29号质疑答复供应商: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4号楼1单元6楼邮编:610041法定代表人:贺敬川联系电话:028-85239111被质疑人: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 邮政编码:610000 联系方式:028-61323019联系人:敬老师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川政采招〔2019〕189号)中标结果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于2019年10月29日收到该公司提出的书面质疑,当日依法予以受理。质疑事项一: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第一中标人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了虚假材料或虚假应标。质疑事项二: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第一中标人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直播设备所配置显示器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不满足招标的资格条件,投标无效。质疑事项三:四川新迎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认为第一中标人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32寸触屏展示设备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属于不满足招标的资格条件,投标无效。省采购中心针对质疑事项组织了原采购人资格审查代表和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现回复如下:针对质疑事项一的回复:经查,第一中标人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投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评审过程中未发现该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应标。此项质疑不成立。针对质疑事项二的回复:经查,第一中标人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的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此项质疑不成立。针对质疑事项三的回复:经查,本次招标中的设备清单第41项产品(32寸触屏展示设备)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而第一中标人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提供该强制认证证书。此项质疑成立。综上,质疑事项一和二不成立,质疑事项三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四川省政府采购中心2019年11月6日 
发布时间:2019-11-08
投标开始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日期:
项目名称:质疑答复(川政采质复[2019]29号)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资格审查代表和评标委员会
招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无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四川纵横六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成都市
区县:武侯区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
网站名称:易众标
原文链接:http://www.ezhongbiao.com/detail/d63f05bb-831f-208b-4ecf-c8aab04a697c
网站域名:ezhongb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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