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内容:质疑人:四川省井研恒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井研县三江镇三江北街3号;邮编:614000;法定代表人:胡丽联系电话:0833-3892197委托代理人:梁辉联系电话:15983698595被质疑人: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乐高东路86号7幢1号、2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18086878436供应商四川省井研恒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因认为“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项目(项目编号:5111322019000498)”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使其公司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9年 10月31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代理机构于2019年10月31日收到该公司的书面质疑,现依法予以受理并答复。一、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此项目未对所采购物资进行分包采购,此采购物资为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含腐植酸水溶肥料、磷酸二氢钾、太阳能频振式杀虫灯、全降解诱虫板、诱捕器、生物源农药、植物源农药、低度残留农药(石硫合剂) 、锤片乘坐式进口割草机、肥水药一体化机、授粉枪、草种、豆种、共计15种类别,其中农药类和种子类是需要前置许可才能经营,肥料类只需要营业执照具有经营范围就可以,招标文件将所有物资合并为同一包采购具有排斥性,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事实依据及理由: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一)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五)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六)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2、 《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加强农药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农药管理条例》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药经营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农药的,应当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工作。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核发;其他农药经营许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根据农药经营者的申请分别核发。第五条农药经营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经营者只核发一个农药经营许可证。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经营许可信息化管理,及时将农药经营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上传至农业部规定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5年第1号 第五章草种经营第二十六条草种经营实行许可制度。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先取得草种经营许可证后,凭草种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或者变更营业执照,但依照《种子法》规定不需要办理草种经营许可证的除外。主要草种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常规原种种子的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和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从事草种进出口业务的,草种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农业部核发。其他草种经营许可证,由草种经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质疑事项2:招标文件评标细则及标准具有不合理和偏向性。事实依据及理由:(1)综合评分表第2项服务方案14% 实施方案6分,售后服务8分。要素缺项(未体现评分细则或描述不合理、不完备、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视同缺项) ,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在什么标准以下为“不合理”、“不完备”、“不清晰” ,什么标准“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达到什么标准才算“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这些没有明确区间量化,加重了评审委员会自由裁量权,属不合法的加分条款。(2)综合评分表第3项技术指标和配置35%主要产品技术先进性(15)此评分项只有复合微生物肥料和智能LED单波段太阳能杀虫灯两样产品作为评分产品,本项目既无核心产品为什么只要求这两样产品技术参数作为加分?此次采购物资共计15种产品,其他的产品技术参数不能作为加分项吗?是否具有偏向性?(3)综合评分表第5项履约能力9%3.标▲(序号1、2、 3.5项)产品制造厂家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认证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人证的,一个认证含盖一项所投标产品得0.25分,本项最高得3分;此评分项为什么只要求标(序号1、2、3、5)项产品作为加分项(本项目无核心产品) ,此项具有特定性,(4)肥料产品有通过有机农业生产投入品认证的一个产品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投标的肥料产品通过环保生态产品认证的每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两项与本项目实施无直接关联,认证证书属于第三方认证证书,不属于国家强制性认证,并且也与本项目采购货物质量无直接关联,依法不应做为加分条款,也属以特定行业的奖项荣誉作为不合法的加分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性歧视待遇;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质疑请求事项:1、将不同类别物资分包采购2、依法量化“实施方案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3、依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评标标准项二、质疑答复(1)针对质疑事项1,回复:1.按照农业农村部种植业管理司“关于印发《2018年果菜茶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通知”要求集成一批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模式,根据不同区域禀赋、特色产业和生产条件,每个基地集成示范1套以上覆盖育苗、建园、管理、采收、加工等全过程的高质高效、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的绿色生产技术模式,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生产制度体系。所有的物资采购的情况将汇集成一起,为编制《峨边县主要果树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服务,本项目物资种类较多,如果物资分包采购,破坏了项目的完整性和项目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将不利于采购人对采购项目的管理和采购品质的管控,更不利于对《峨边县主要果树全程绿色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的编制。2.本项目所采购的产品均属于同一品目的农资产品,采购预算金额为400万元,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一个财政年度内,采购人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方式多次采购,累计资金数额超过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属于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公开招标,但项目预算调整或者经批准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采购除外。”,如果将本项目分包采购将属于规避公开招标。(2)针对质疑事项2,回复: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施方案评审标准为“投标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至少包括供货方案、工作进度计划及其保障措施、项目验收、人员配备、售后服务、特殊情况下紧急供货措施等要素。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实可行的得6分。要素缺项(未体现评分细则或描述不合理、不完备、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视同缺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售后服务评审标准为“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至少包括项目区的土壤特点进行施肥建议、响应及处理时间、跟踪监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技术培训、服务计划、维修响应时间、服务电话、服务人员的专业性等要素。方案完整包含以上内容,切实可行的得8分。要素缺项(未体现评分细则或描述不合理、不完备、不清晰、不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视同缺项),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招标文件对于实施方案、售后服务评分已经区间量化到区间,该项评分标准对于评标专家的评分也已经做了明确规定。2.本项目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第3项主要产品技术先进性(15),复合微生物肥料和智能LED单波段太阳能杀虫灯是作为主要产品技术先进性进行加分,并非强制性要求,不要求每一个产品都能完全满足,不同的产品在相应的领域有着各自的优势与劣势,且招标文件采用的综合评分法就是评审小组根据各潜在供应商所实际响应的内容进行分值计算,最终现综合得分的高低进行排名。3.标▲(序号1、2、3、5项)是本次采购较为重要的产品,因此对生产厂商的履约能力有要求,是完全合理的。具备▲(序号1、2、3、5项)获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认证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人证的产品制造厂家有很多,因此不具有特定性。4.有机农业生产投入品认证是对所提供肥料产品的质量保证,与本项目的履约有密切联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若干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8】14号)第三条之规定“严禁实行差别或者歧视待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将供应商的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也不得将国务院明令取消或下放至行业协会的资质认证,政府部门已经禁止或者停止进行的称号、排序、奖项等内容,以及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符合性审查事项。”本项只是作为加分项,并没有作为资格要求或者符合性审查事项。综上所述,贵公司的质疑事项1、质疑事项2均不成立。感谢贵公司对本次项目的关注和参与。若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出投诉。此复! 采购人: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诚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附件
发布时间:2019-11-08
投标开始时间:2019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08
开标日期:2019-11-08 00:00:00
项目名称:关于四川省井研恒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对“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项目
项目分类:其他
招标单位: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18086878436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项目编号:5111322019000498)
资金来源:
投资额:0
招标预算:0
中标单位:国务院明令取消或下放至行业协会
中标金额 :400
中标联合单位:
省份:四川省
地市:乐山市
区县:峨边彝族自治县
行业分类:信息技术
行业细分:软件开发
参与投标厂商: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网站名称:易众标
原文链接:http://www.ezhongbiao.com/detail/9cfb12f9-5fd8-c196-a00d-b6bf73ca626d
网站域名:ezhongb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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